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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出台新策助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实施落地

点击数:17412017-06-29 15:20:48 来源: 重庆市大足区星级农家乐产业协会


5月31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旨在促进引导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通知提出,在用地政策上,要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用地自办、入股等方式经营休闲农业的政策。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通知还提出,在财政政策上,要鼓励各地整合财政资金,将中央有关乡村建设资金向休闲农业集聚区倾斜。要探索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模式、发行私募债券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通知强调,在金融政策上,要创新担保方式,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支持力度,帮助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扩大信贷额度,加大对休闲农业的信贷支持,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通知指出,农业部将于今年下半年择时开展实地督导,全面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并对各地贯彻落实政策情况进行通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2015年以来连续3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国务院办公厅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四个意见中都强调,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2015年农业部联合财政部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 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农加发〔2015〕5号),2016年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农加发〔2016〕3号),指导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门的文件和意见的相继出台,标志着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政策体系框架的形成。近年来,各级休闲农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政策落实,为本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但一些地方仍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央政策的落地生效。为督促政策落实,指导工作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政策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和多个部门出台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向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各地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贯彻落实好这些文件中规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于促进引导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休闲农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切实推动政策贯彻落实。


  二、认真推动政策落实


  各级休闲农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将政策细化实化,切实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各项政策落地生根,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态多样化、产业集聚化、主体多元化、设施现代化、服务规范化和发展绿色化。


  在用地政策上,要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用地自办、入股等方式经营休闲农业的政策。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在财政政策上,要鼓励各地整合财政资金,将中央有关乡村建设资金向休闲农业集聚区倾斜。要探索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模式、发行私募债券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在金融政策上,要创新担保方式,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支持力度,帮助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扩大信贷额度,加大对休闲农业的信贷支持,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在公共服务上,要从规划引导入手,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发纳入城乡发展大系统中,打造产业带和产业群。要加大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宣贯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监管规范。要积极构建完善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监测统计制度。要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专业和课程,培养一批规划设计、创意策划和市场营销专门人才。要加强从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服务接待、教育解说实用人才,提升服务质量。


  在品牌创建上,要按照“3+1+X”的品牌培育体系,在面上继续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在点上继续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在线上重点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推介,吸引城乡居民到乡村休闲消费。要继续加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传承工作,推动遗产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农业嘉年华、休闲农业特色村镇、星级户等地方品牌创建。


  在宣传推介上,要按照“统筹谋划、上下联动、均衡有序”的思路,加大宣传推介,创新推介方式,在节假日和重要农事节庆节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宣传推介,扩大产业的影响力。要指导各地举办特色鲜明、影响力大、公益性强的农事节庆活动。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级休闲农业管理部门要履职尽责,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开拓创新,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


  一要层层推动落实。要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争取尽快制定实施含金量高,指向性、精准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积极推动中央各项政策的落地生根。


  二要层层落实责任。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探索成立由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要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分管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三要层层开展督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年前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终有考核的督察机制。要探索将政策落实和工作推动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我部将于今年下半年择时开展实地督导,全面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并对各地贯彻落实政策情况进行通报。各地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措施,并请于6月16日前将政策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厅文形式报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xqjxxc@agri.gov.cn,邮件标题统一使用“政策落实情况”。


  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休闲农业处
  联系 人:辛 欣、贾新平
  联系电话:010-59192271、59193256
  附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作情况统计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5月25日